112年度「榮靜計畫」

系統上傳期間日期:111年9月1日-9月30日(五)24:00前

依據申請作業要點規定「論文發表:計畫執行完畢三年內必需發表一篇(或以上)SCI相關論文,否則暫停受理申請計畫直到論文被接受。」,
請107年度申請院校計畫通過之本院計畫主持人,需檢附此年度研究計畫已發表SCI相關論文資料,請於111年8月31日前回傳附件2及論文PDF檔
至榮總承辦人員信箱biwun@vghtc.gov.tw 
及 研發處shwu@pu.edu.tw
,以利審核。